賽席爾 / Seychelles
背 景:
塞席爾群島位於亞洲/ 非洲/ 中東市場的商業轉運及再分銷中心,交通運輸方便。該國致力發展成為國際金融中心,因此已訂立各項法例,藉以促進各類貿易及投資商機,包括投資控股、國際信託、金融保險及基金設立等。其公司形態包括國際商業公司及特別執照公司。依據特別執照法設立之公司,可利用塞席爾與多國(包括中國、印尼、馬來西亞、模里西斯、泰國、南非、博茨瓦納、阿曼、塞浦路斯、阿拉伯聯合酋長國和越南) 簽訂的雙重課稅條約避免雙重課稅。
運作條件:
塞席爾至少須各一位股東及董事,個人及法人皆可。
董事及股東名冊均無需登記在政府中,但需將董事及股東名冊正或副本存放於註冊辦事處,但不接受公眾查閱。
國際公司可加註中文名稱在公司執照上。
塞席爾國際形象佳,且與中國大陸有正式邦交,當地設有中國領事館,對於前往中國大陸投資亦有助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