流程順序 |
步驟 |
完成
時間 |
完成成本 |
送審機關(單位) |
應備資料或文件 |
公司 |
行號 |
1 |
公司名稱預查 |
1-2天 |
規費新台幣150元 |
經濟部 |
縣市政府 |
★公司名稱預查(約3-5個公司名)及營業項目 |
★公司總資本額 |
★請提供各股東身份影本、出資明細及職稱 |
★公司所在地址 |
★負責人需年滿20歲 |
2 |
刻公司印章 |
1天 |
依印章數量、材質,價格不等 |
X |
X |
|
3 |
銀行開立帳戶,將資本存入帳戶(行號資本額在25萬以下者不用) |
1天 |
公司型態之資本額限制己於98/5/1取消,但仍需存款證明及會計師簽證 |
各銀行 |
各銀行 |
★以公司名義開立籌備處之存摺封面及內頁之影本 |
行號無最低限制,但25萬以上者需附存款(資本)證明 |
★資本額存入當日之餘額存款對帳單 |
4 |
委託會計師登記資本額查核簽證(資本額存入帳戶以後) |
2天 |
視受委託會計師事務所收費標準而定(行號免附) |
委託之
會計師 |
委託之
會計師 |
★由會計師提供 |
5 |
特許營業項目之特許證照 |
3-5天 |
視各辦理機關之收費標準而定 |
依不同的營業項目有不同的主管理機關(縣市政府) |
★預查名稱核准函正本或預查編號 |
6 |
經濟部-公司設立登記(或變更)送件 |
5天 |
登記費:按章程所定資本總額每四千元一元計算,未達一千元者,以一千元計收。 |
經濟部 |
縣市政府 |
★最新年度之房屋稅單及房屋權狀影本(或建物謄本一份) |
★房屋契約書影本或房屋使用同意書正本(須所有屋主親筆簽名) |
7 |
國稅局送件 |
5-7天 |
送件隔日起約兩週內的下班日期的下午稅務員會前往勘驗,負責人不在者負責人須前往國稅局簽名, |
所屬管區國稅局 |
所屬管區國稅局 |
★收到國稅局核文時請傳真或寄副本至事務所 |
8 |
請領購票卡及購買發票 |
1天 |
無 |
所屬管區國稅局 |
所屬管區國稅局 |
★待收國稅局之核准文後使可請領 |
9 |
申辦出進口廠商登記 |
1-3天 |
無 |
國貿局 |
國貿局 |
★請提供3-5個英文名稱 |
10 |
勞工、國民健康保險投保申請、勞工退休金開戶 |
1-3天 |
無 |
勞健保局 |
勞健保局 |
★雇主及員工之身份證等基本資料 |